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体育用地西北角地块位于邵府镇邵府村,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6.885220614,北纬39.890947161,占地面积3740.67平方米(合5.6110亩)。地块北侧2010年以前为耕地,种植玉米和小麦,之后一直闲置至今,地块南侧原为二干渠,面积约1600平方米,于2000年以前已废弃,经环境自然修复,以及周边群众耕种不断扩展和种树,现状已无沟渠形状,整个地块现杂草丛生,局部有少量树木,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现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国有沟渠,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冀政发〔2017〕3号)、《廊坊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廊政发〔2018〕4号)、《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廊坊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廊环字[2022]24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三河市华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体育用地西北角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定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是否符合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我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至7月10日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获取以下信息:(1)大厂回族自治县邵府体育用地西北角地块于邵府镇邵府村,占地面积3740.67平方米(合5.6110亩)。地块北侧2010年以前为耕地,种植玉米和小麦,之后一直闲置至今,地块南侧原为二干渠,面积约1600平方米,于2000年以前已废弃,经环境自然修复,以及周边群众耕种不断扩展和种树,现状已无沟渠形状,整个地块现杂草丛生,局部有少量树木,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无可见污染源,无刺激性气味、化学品味道,未见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未见化学品腐蚀和泄漏造成污染的痕迹,未见植物异常生长的情况,无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堆积情况,无外来土壤转运地块情况,不存在对地块造成污染的活动。
(2)地块周边1000米范围内的地块有幸福大厂影视创意产业园、砖厂(历史)、变电站、春玖智能无人装备主题公园、大厂高铁站及维修工区不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产生影响。
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和空地,周边 1km 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村庄、住宅小区,不存在工业企业。依据资料收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人员访谈、污染识别等调查分析结果得出,调查地块及周边现状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故判断调查地块及周边均无潜在污染源,无污染风险,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条件下的土地利用环境安全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